‘十县之地,不考虑百战之兵,光是招募民壮,应该就能凑出上万人了吧?’
‘如此,也能将主动权归于我手,而那冯公甫占据这唯一的大城康乐郡城,也是一桩麻烦,必须要将这郡城拿下!未来天下有变,也能省去我的诸多问题。’
郑均在心中想着。
在他的战略规划下,康乐郡这个战略缓冲区域必须要拿下,不然给那群猪队友,那就完犊子了,战火就直接燃烧到了自己的核心区域黑山县了。
一念至此,郑均策马扬鞭,真气澎湃。
青鬃马嘶鸣一声,朝着前方重踏而去。
身后二十余骑,见郑均策马扬鞭,立马夹紧马腹,紧紧跟在郑均身后,一同朝着康乐奔驰而去。
……
康乐郡治所,是一座名为‘乐恒’的城池。
只不过通常情况下,众人都是将这种城池称作为‘郡城’,冠以郡名,而忘却了城池本来的名字。
而这座伫立于平原上的城池,此刻却是严阵以待。
肉眼可见,有一层淡淡的光晕附着在城墙之上,城门紧闭,护城河中飘荡着数具尸体,郡城外的大批尸骸,将周围的土地都染成了一片殷红之色。
昔日繁华之地,今成死寂之野。
郑均策马而来,城外有黑山安营扎寨,约一千五百人,见郑均率二十骑赶来,陈敬仲当即出营,相迎郑均,恭敬无比:“将军。”
“敬仲这营,扎的不错。”
郑均望向连绵的军帐、拒马,以及时而出营的巡逻斥候,不由满意点头,道:“敬仲有统帅大军之才,在我帐下统御这千八百人,倒是委屈敬仲了。”
“能在将军帐下效力,是卑职的福分。”
陈敬仲不卑不亢,拱手见礼。
见此,郑均再度点头,凝望康乐郡城,望着那城墙上的淡淡光晕,不由问道:“那是什么?”
“回将军,是为护城镇盘。”
陈敬仲当即张口道:“凡大城,必有镇盘,镇盘以灵物为引,若有大军袭来,则守城者必然冠以天地灵气,以巩固城池。”
“否则,有大能之士一刀劈下,城墙尽毁,这大城与小城之间,也没什么区别了。”
郑均闻言,不由点了点头。
说得对。
如此,倒也说得过去。
不过这样守城,也并非无敌。
毕竟灵物有限,日积月累之下,总有一日会消耗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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